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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貴的正因與助緣——修福改命之道
富貴的正因與助緣——修福改命之道
2009年03月16日 大渡網論壇
作者:淨善法師推薦
施捨財物是富貴的正因,拚命工作不過是導致富貴一種助緣罷了。——貢嘎洛桑.圖吉丹仁波切
假如過去(世)沒有佈施,今天不管你怎麼努力賺錢,也是賺不到錢或無法積聚錢財的。我親眼見過許多做生意很賣力的商人,甚至還節儉到捨不得住在旅館而睡在自己的轎車裡;也有做生意勤奮到數天才洗一次澡。可是最後還是負債纍纍,貧無立足之地,處處向人租借房子。這不是時也、運也,命也;而是因為前世沒有佈施,沒有種財富的正因。所以今生雖然拚命工作,到頭來還是窮困度日。有人不懂因果道理,他們會感嘆地說:『大富由天,小富由儉。』
也許有人認為賺不到錢是找錯了職業、運氣不佳、人緣不好、方法不對等等因素造成的。事實上,這些因素都只是致富的助緣,而非真正的原因,佈施才是將來致富的根本原因。
尊貴的原因是禮拜十方一切聖賢,以謙卑心恭敬一切眾生,和安忍順逆的境界,而不是耍手段,送紅包,或拚命地往上爬。人緣好和工作賣力,可能會受人提拔。但只是尊貴的助緣或徵兆,而不是根本原因。因為世界上仍有許多人一齣生就富貴享用不完。例如:石油大王的兒子一齣生就有無數的財富;在古代的王朝,太子一齣生,地位就極為尊貴。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擁有了富貴,這應該怎麼解釋呢?這不是他們前世帶的福報,是什麼?
財富由佈施福業而來——作者:印順法師
說到財富,簡單的說,一切都從佈施福德而來,從佈施業因的感果得來。我們所有的財富------佛說:這是依我們自己所積的福德得來的。在過去世中,如造作了很多福業,那麼現在就有富有的享受。反之,便只有小小的福報,甚至窮困到無以為生。所以過去世的福業,決定了我們現在的財富與享受。
一切是神所賜予的,理論上決不能使人滿意。例如嬰孩初生,他們所處的家庭,為什麼大有貧富的差別。------自己的業力,才決定自己的福報如何。
從眾緣而非定命:財富從佈施福業得來,雖是因果律的正因正果,但還要與助緣結合才能圓滿果報。
一、有宿因或更待現緣:如說過去積有福業,現在享有福報,那末現在的我們,不是就可以坐享福樂嗎?一切可以不勞而獲的定命論,是不對的。因為我們知道,雖有佈施業因,而福報現前,大抵還是要有現緣的。
前生的福業,有的能自然感報,不須要功力,如嬰孩的生在富貴人家。但更多是,除了宿世的福業而外,還要依自己現生的功力──現緣。用一分的力量,有一分的收穫。如農夫種田,播下種子(如宿世施業),還得勤勞的灌水,下肥,除草(如現生功力),才會豐收。不然,坐等收穫,那是沒有把握的。除非少數的田土肥,雨量足,但雖有收成,而產量不會多(如宿生的福業,自然感報)。種田是這樣,種福田而得福報也是這樣。所以不能專依宿生的福業,還得靠現生的功力。如專依宿業,則成為定命論,------佛法不是定命論,請大家注意!
二、得福果或造成惡因:關於福報,我想說幾句話,大家不要驚慌!財富從佈施的福業得來,那末現在辛苦的做生意,或從政,或勞動而得的財富,是由福業而來嗎?是的。盜匪劫掠所得的,或貪污欺詐所得的財物,也都是福報嗎?是的。這似乎太危險!有財物就是有福報,這不等於獎勵作惡嗎?不會的。依佛法說,這些非法得來的財富,從往因說,雖從福業而來;但從現緣---得財的方法說,卻是種下惡因了!用不合法的手段得財,甚至這分福報不能受用,反而受到罪惡的苦報了。
為善有善果,佈施必得福報,但要依因果的正常法則去實現。如種田的,下種以後,得老老實實的下一番功力──灌水,下肥,除草等,秧苗自會逐漸的長大,開花結實,為我們所受用。傳說:一個愚癡的農夫,插秧以後,天天去田里觀望,而每次都非常失望,因為苗生長太慢了。一天,到田里去,把所有的秧,都給拔得高一些,他才滿意的回去。可是第二天再去看時,所有的秧都枯死了。愚蠢的農夫,不讓秧苗正常的生發長大,卻以不合理的手段,去促成秧苗的成長。苗是長了,而苗也就死了。秧苗所以能生長,因為有部份潛在土裡;如土裡沒有,那拔也是不會長的。福報也如此,如沒有前生的福業,用非法的手段,也還是不能得到。但即使有宿生福業,不以正法而得應得的財富,福報得到時,惡報也就在眼前了!財富都由福業而來,這是徹底的道理。但有了福業,還要用正常的方法去得到。用非法的手段得財,種下惡因,真是把自己的福報糟蹋了。所以佛說:如法求財。
(摘編)俗話說,「鳥為食亡,人為財死」。這是說衣食錢財這些身外之物,是人們安身立命不可或缺的資用,另一方面也說明瞭貪慾是眾生生死流轉的原因。佛教的目的是引領眾生出離生死輪迴,把他們從五欲六塵中解脫出來,但同時也要他們積聚相當的福智資糧,成就法身慧命。這世間的資財一方面引生助長人的貪慾,是解脫的障礙,但是對於有智慧的人來說,卻能把這障礙轉變成修行的助緣,這其中的關鍵就是佈施。
眾生捨棄財物有二種,一是命終時捨,二是佈施時捨。命終捨財,是無奈的,是被迫的,對死者不能帶來任何利益。而佈施捨財,是自願的,是歡喜的,能成就自他現時、究竟二種利益,能得大果報。
我們常說:「人天路上,佈施為先。」佈施作為佛教中的一種修行法門,是大小二乘、顯密諸教所共同的。這個法門是如此的常見,以致人們把它簡單化了,不知道它的性相差別和修行方法,施者往往施多而得福少,只是成就一些有漏的功德,而不能藉此有效地提升生命的品質。
一、施的自性
佛教認為,眾生流轉生死的根本原因是我見。因為我見而起我執,因為我執而起貪愛,因為貪愛而起慳吝。慳貪是我執的重要表現。佈施正是為了對治慳貪而設的,它是通過思惟無常、修習捨心------,最後脫離生死苦海,達到解脫的彼岸而圓滿佛位。這種究竟的佈施又稱為施度,即施波羅蜜。
無論何種佈施,都是以自己的所有惠施於他,破除自己的慳貪,令他人離苦得樂。如果又能把因佈施所得的果報一併回向給眾生,對於自己的身財善根等一切再沒有任何慳貪之心,這就是佈施圓滿。可見佈施圓滿與否,在於能不能完全破除自己的慳貪,而不是說隨眾生所需,令他們脫離貧苦,這才是佈施圓滿。進一步說,施的自性,不是與物為施,而是以與物時的捨心為施。與物屬外表,不屬於施。所以施的精義在於無慳貪之心。完全破除了慳貪之心,即為佈施圓滿。
佈施的圓滿是就佈施心量而言,不過還不是無學之圓滿。若佈施圓滿又始終不離菩提心,這就是成就施波羅蜜。所以佈施圓滿與施波羅蜜還有粗細的差別。施波羅蜜具有四相,即無慳吝施、空性施、隨他意施、依他根器成熟施。慳吝是佈施所對治的根本,只有破除慳貪二執,佈施才能圓滿------。施者於來求者,有求必應,隨意佈施,成就歡喜,即是隨他意施。依他根器成熟施則主要是指具慧佈施,不損害他人,觀機逗教,成就他人現時究竟二種利益。
二、施的差別
佈施可分三種。一是財施,就是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資財乃至身命,都能生起捨心佈施他人。二是法施,即宣說正法,或為人寫經,或傳授工藝、醫藥、聲律、因明等世間善巧知識。三是無畏施,即不侵害他人,令眾生遠離各種怖畏。佈施就是能發心施與他人財物、體力、智慧乃至身命,成就一切眾生現時究竟二種利益。對於在家菩薩,主要是修財施,而出家菩薩應行法施。
世人因為根性和智慧的不同,佈施又可分為其他不同的類別。
《瑜伽師地論》中分為有過失施與無過失施兩種。有些人佈施時,身心懈怠,不能精進於正法;或耽著於過去,忽視未來;或希望於未來,忽視現在;或心不清淨,有所畏有所求;或心懷輕慢,不能恭敬來求者;或希求富樂,把佈施當交易;或求大名聲,惟恐別人不知道。這七種施有過失,雖然也有些許功德,但是不能令施者惡法得以減少,善法得以增長,所以生命的品質難以提高。無過失施則是為涅槃大果而施,沒有世間絲毫的垢染,並將一切回向於無上菩提。
《中阿含經·瞿曇彌經》中則把佈施分為四種,一是佈施因施主淨而非受者,二是佈施因受者淨而非施者,三是施主受者都不淨,四是施主受者都淨。這裡所說的「 淨」,是指精進於佛法,明見因果,信解有施有施果。如果不精進而行惡法,否定因果,認為無施無施果,即為不淨。有淨法,則有淨施;有不淨法,則有不淨施。四種施中,以施主受者都淨最為善妙,如佛在經說:「精進施於精進,如法得歡喜心;信有業及果報,如是施有廣報。」
三、施的障礙
修行佈施,首先要克服佈施的障礙。《菩薩地持經》中說障施有四種:「一者先不修習;二者所施物少;三者財物雖多,貪愛增上;四者見未來世具足財果而生貪著。」先不修習,就是未曾修習捨財佈施的意樂,施心不足當然佈施功德也不足;所施物少,是由於慳貪之心,不願多施廣施;第三種障礙則是貪愛熾盛,捨財如割肉。又不能明見因果,只是處心積慮地貪圖眼前利益,不為將來廣種善因;第四種障礙是於佈施的果報心生貪著,把佈施當未來世具足財富果報的投資,不能將佈施功德作為成佛的資糧。
《菩提道次第略論》中說:「若於身財有慳吝者,不成施度。」由於對身命、資財、知識的貪愛,就會積集諸大惡業,種下將來往生三惡道的因。所以施者首要破除慳貪之心,殷重至心發起施捨於他的意樂。如《入行論》中說:「雖身及受用,三世一切善,為利有情故,無惜當捨施。」
為了克服佈施的障礙,行者應當思惟不施的過患和施的勝利。有些人身無分文,終生乞討,那是因為沒有佈施;有些人家財萬貫,富可敵國,那是因為常行佈施。如《增一阿含經》中佛說:「有此二法,令人貧賤,無有財貨。云何為二法?若見他施時便禁制之,又自不肯佈施。」又說,「復有二法,令人富貴。云何為二法?若見人與他物時助其歡喜,己好佈施。」有些人流轉三惡道,受盡苦難,那是因為沒有佈施;有些人多生享受人天福報,那是因為常行佈施。如《中阿含經?鸚鵡經》中佛說,若有人不作施主、不行佈施,「身壞命終,必至惡趣,生地獄中。來生人間,無有財物」;若有人作施主、行佈施,「身壞命終,必升善處,生於天中。來生人間,多有財物」。又如《增一阿含經》中佛說:「施主檀越佈施之時,身壞命終,生三十三天,又有五事勝彼諸天。云何為五?一者顏貌豪貴,威神光明;二者所欲自在,無事不果;三者若檀越施主生人中者,值富貴家;四者饒財多寶;五者言從語用。」有些人不行佈施,今生來世不能得到善報,不能聽聞佛法,更不用說因此種下善報的正因,而佈施正是聞修佛法的助緣、積集福德的方法和趣向解脫的順因。如《增一阿含經》中佛說:「於此眾中,我不見一法修行已,多修行已,受人中福,受天上福,得泥洹證,所謂廣施也。」如《大寶積經》中佛說:「是故當知,如來所有一切神通變化,多由施行而得成就。舍利子,如是如來所有佛法,皆由昔日行菩薩行、世間財施之所攝受。」佛又告訴舍利子,「當觀菩薩摩訶薩行柁那(佈施)波羅蜜多時,依世財施,便得一切圓滿功德。」這是說佈施能帶來一切究竟的利益。不施有如此的過患,而施又有如此的勝利,我們哪能不珍惜每一次機會廣行佈施呢?
四、如何佈施
佈施在於破除個人的慳吝與貪心,可以免除來世之貧困,招感幸福之果報,甚至圓滿一切世間、出世間功德。但由於佈施的情形不一樣,所得的福報也不盡相同。有的人施多得福少,如以飲酒、歌舞等事承迎他人,浪費錢財而又福報少。有的人施少得福多,如以慈心、信敬心供奉有德的人,助他精進修道,施物雖少,福德卻大。有的人施少得福少,如以慳貪、輕慢、惡意施於他人,施物既少,得福也少。有的人施多得福多,如了悟世間無常而發心捨財,造塔建寺,供養三寶,則所獲福報如恆河流沙,施物既多,福德也多。
佈施所招感的福報、所成就的現時究竟二種利益的多少,取決於施主佈施時的捨心和發心的大小。心捨得越徹底,心發的越大,則福報越大,利益越多。所以施主佈施時,應捨凡夫心,發無上菩提心,這樣就能圓滿一切功德,究竟佛果。
所以菩薩佈施時,應平等施,不擇冤親,不選有德無德,平等普濟;又不分貴賤,不分種姓、民族,凡有所需,隨意而施,皆令滿足。其二,不輕慢來者,不惡口罵來者,不說來求者的長短善惡,而以慈悲之心濟其貧乏。其三,要時施,不能先答應而後不施或延緩施,對他人有難有求,應及時施,救其困厄;對有德的人應細加關照,適時供養,解決所需。其四,要親手施,所施不論多少、不管好醜,歡喜惠施,不指使他人代勞。其五,不能侵害他人,所施物不是巧取豪奪而來,不應強迫以他人財物而施,不能損害其他有情而施。其六,所施要勝妙,不能以粗劣物應付來者,不能以廢舊物敷衍來者,避免用穢濁物供養三寶。其七,要以善心施,對於親人要不生貪愛心施,對於仇人要無嗔、慈心施,對於一般人要以歡喜柔和心施,對於持戒修行人要以殷重恭敬心施,對於破戒無德的人要以悲愍心施,對於卑賤的人要無輕心施,對於尊貴的人要無嫉妒心施,對於與己不相上下的人要無較量心施。其八,要以清淨心施,斷除各種染污心,如輕慢心、嫉妒心、嗔恚心、追悔心、偏執心、名利心、望報心、求果心,將所有佈施功德至心回向於一切眾生則更好。這種遠離染污心的佈施最為善巧殊勝,能快速圓滿一切功德。
除實物佈施之外,還可以憑心力觀想而施。一切有主無主的勝妙之物,都可以將它觀想成很多,乃至遍滿虛空,以此佈施眾生,或供養三寶。這是就無物貧苦的菩薩而說,功德無量。但是若有物不施,僅依觀想佈施,則不能破除慳貪。若是施物並同時觀想,則最為殊勝。如在佛前供水供花、燃香燃燈時,可將所供物由少觀多,由小觀大,盡虛空遍法界,供養三世一切諸佛,並將佈施功德至心回向於一切眾生。
不論觀想施還是實物施,總的來說,應如無著《攝大乘論》中所說的具足六種勝利而行佈施。一是所依正學,依菩提心而施,任何時候不捨菩提心。二是物正學,即身命財等,一切所有都能生起捨心而施,如施其中一分,也要觀想成一切而施。三是要義正學,為圓滿有情現時究竟二種利益而施。四是回向正學,即以施果回向正等菩提。六是清淨正學,即具足遮止慳貪二障而施。能具足這六種勝利而施,即能成就施波羅蜜。
又《菩提道次第略論》中說,菩薩佈施時,「若能具足六度而修學,其力尤大」。施之施度者,即佈施時,發心圓滿一切施度。施之戒度者,即佈施時,要防護聲聞菩薩諸戒,遠離垢罪。施之忍度者,即佈施時,能忍諸苦和他害,不生怯懦和退墮。施之精進度者,即佈施時,為增長施之善根,生欲樂心,精進不懈。施之定度者,即佈施時,以施善根圓滿禪定,一心回向正等菩提。施之慧度者,即佈施時,思惟諸法如幻,了知三輪體空,毫無染著。如《金剛經》中說,菩薩無住相佈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佈施時具足六度,能疾速圓滿佛果。
菩薩又當於身財善根,行捨護淨長四法。捨法者,由思惟力練習能施之心並令增長。護法者,如不能成就現時究竟二利,而不妄施。淨法者,對罪業加以淨治,遠離垢染。長法者,使自他利益得以增長、圓滿。
這裡所說的不妄施,是說菩薩也有不施的時候。如《菩薩地持經》中說:「或有所施,或有不施。若於眾生樂而不安,不樂不安,則不施與;若於眾生安而不樂,亦安亦樂,是則盡施。」所謂樂,指現時的快樂,安指究竟的安隱。也就是說,施與不施,要看所施對於來者現時、究竟二種利益的關係如何。現時究竟都利,應施;現時雖不利,而究竟利,應施;現時利而究竟不利,不應施;現時究竟都不利,不應施。對於未證空性的地前菩薩,有求身肉時,如果不能助發大悲、成就大義利,也不應施。損害有情義利的,如毒物、兵器、惡咒等,不應施。又非密宗法器者,不應以密法施。
總之,為利樂有情,當以智慧和方便廣行佈施,如《大寶積經》中佛說:「以世間財求於無上正等菩提眾聖王財,以生死財而求甘露不死仙財,以虛偽財而求堅實賢聖之財,由如是故,廣行佈施。舍利子,是菩薩摩訶薩為求無上菩提及涅槃故,以世間財物修行施時,一切世間財物樂具無不盡捨。」不管是求人間富貴、還是求上品佛果,均當以智慧、財物和方便廣行佈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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